在
当事人的案件已进入检察院向法院发起了
公诉程序的情况下,可能会在最短时间内于一个月内开始庭审活动,而最晚的预定时间为三个月左右。
然而,这并不是法律上的确定期限,具体的开庭日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和安排。
此外,对于某些过失造成他
人死亡的
违法行为,其
行为人将要面临的
刑罚将包括三年及以上至七年以下不等的
有期徒刑。
另外,倘若
违法者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程度较轻的话,所应承担的责任将是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