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全国各地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因此其具体金额应依据案件标的价值高低及复杂程度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情况下,
律师费用可参照以下指导性标准:
对于普通的民事、经济和
行政案件,若不涉及到任何
财产权益
纠纷,则可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在人民币6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与
当事人进行协商并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而对于外地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如果同样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那么
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
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