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嫌触犯
非法拘禁罪行者,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剥夺其
政治权利之
刑罚。
若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对被拘禁者实施殴打、
侮辱等严重侵犯人身权益行为的,应当予以加重惩处。
对于导致他人重伤的
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造成他
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
此外,若
犯罪分子在拘禁过程中采用
暴力手段致使他人
伤残甚至死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