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本身并未过期无效,但是存在根据法律的特定时效要求,当涉及到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据时,自还款期限结束后的翌日开始计算,过足3年之后,该借据便可能丧失了法律意义上的
起诉能力。
而倘若在
借款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到或约定
借款期限,那么就需要从此以后
债务人向
债权人提出偿还
债务的请求之日算起,同样是经过3年的时间,该债权便超越了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