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主动提出
离婚请求,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产生之
债务如被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并偿还该项债务。
若
共同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归属各自所有,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交由相关法律机构进行裁决和处理。
若某笔债务被确认为一方的
个人债务,则仅由该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