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撤销权。
在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由发生后的1年期限内,债权人需及时行使此项权利,权利行使范围则仅限于针对债权人自身享有之债权。
所谓“
转移财产”,系指通过赠与、舍弃、恶意低价转让等行为来隐匿
个人财产,从而达到
非法占有不正当财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