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之间,在客观方面的具体体现形式存在显著差异。
有价证券诈骗
犯罪仅限于此种情况下,即借助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行为;
相比之下,普通诈骗则不酝酿制定这样的
欺诈手法,其主要多运用编制
虚假信息的方式来盗取他人财物,这使得其表现形式更加多样且繁杂。
另一方面,这两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有价证券诈骗罪所侵犯的是由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设立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以及广大公民及单位的
私人财产权利;
而普通诈骗罪则是针对公司及企业家等私营业务主体的
财产权益进行侵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