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在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没有续订新合同,而在旧合同中存在可得理解为
劳动关系自然延续效力的相关条款时(这被视为是一种默示行为),那么劳动关系便可相应地得到延展;
反之,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则劳动关系将自然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仍坚持继续
履行义务,则应当被视作未经书面确认的
雇佣关系,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充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并且针对超过一个月却不足一年期间内的所有工作月份,给予双倍的
工资作为补偿,但这个补偿的总额不应超过十一个月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