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农村土地的征收时,通常是依据土地的实际用途而确定并给出相应的补偿费用。
毋庸置疑,由于土地状况各异,因此所获得的
补偿金额亦有所差异。
目前,农村土地的征收价格范围大致在每亩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这一数值当然受所在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地理位置的影响。
如若当地经济繁荣、土地位置具有优势,那么该类型土地的征收费用可能相对较高,甚至有望突破每亩30万元大关。
另外,《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明文规定了对于因
征收房屋而带来的企业生产运营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应按照
房屋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间等因素加以确定。
此类补偿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同样地,《条例》第24条也明确规定了各级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有责任依法加强对各类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经查证确属违反城乡规划擅自进行建设行为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前,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须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对于被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理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被判定为
违法建筑和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