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防卫过程中导致他人不幸丧命,需要依据防卫人主观上的过错形式以及客观上所产生的具体
危害后果来确定
罪名。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罪或
故意伤害罪等不同类型的
犯罪。
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责任;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本法另有特别规定,则需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执行。
对于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他
人死亡的严重
犯罪行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
而对于故意杀人的罪犯,则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相对较轻,也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在
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防卫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尽管他们的行为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害,但是相较于其他犯罪行为而言,其客观危害性要小得多。
因此,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给予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刑法》第二十条
【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