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由他人代为签署协议之效力问题,主要取决于该协议中所设定的委托
代理关系是否具备有效性。
在法律实践中的某些情况下,经委托
代理人代为签署的法律文书中,尤其是协议,
代签人的角色相当于委托人的受托代理人。
在此类情况下,委托人有权依据所签署的协议享有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然而,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所有之协议必须随附有明确的委托人
授权委托书。
更具体而言,代签人在
代理权限内开展活动,且必须代表被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相关的
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被代理人来说,他应对代理人执行代理行为时造成的任何
民事责任负责。
因此,他人代为签署的协议或者法律文本,其生效与否关键在于设立在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否具有有效性。《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