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可实施优先性偿还措施,进而对个人之
债务展开清理。
其次,关于债权清偿的顺序、各类顺序及其额度者,应包括破产企业
拖欠之员工薪资、社会保障费用及相关税务
滞纳金等数额及其计算依据;
尤其在已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破产案件中,更需充分说明职工安置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计算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二)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三)
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四)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五)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