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妻选择
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则涉及到
个人财产问题时,如未有特殊约定,应被视为不可分割之物;
而对于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
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人
民法院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相应的判断与裁决。
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采取
书面形式,就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并依此履行。
同样地,当一方在
抚养子女、照顾长辈或协助对方处理事务方面承担了过多义务时,其在离婚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此时另一方理应予以支付
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以协商方式处理
共同财产事宜。
如不能协商成功,应由人民法院基于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及女方地位和避免无辜受害者权益受损的原则,做出公正决策。
同时,法律强调要对夫妻中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拥有法定权益等相关方面,提供全面且合理的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