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应与其进行全面且深入地协商,获取关于对方财务状况及还款计划等细致信息,以便在可能的情况下申请延迟或减少待偿还
债务。
2.若欠债人表现出顽固拒绝、耍无赖行为并对该问题缺乏兴趣和积极回应的态度,无法通过直接沟通得到解决方案时,可考虑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寻求法律援助。
3.当法院作出明确判决之后,欠债人虽有能力支付却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