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
勒索罪的
追诉时效,其具体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五年至十五年间进行灵活调整。
这主要是由于
刑事犯罪中的追诉时效与罪行
量刑之相关性所决定的。
其次,针对敲诈勒索罪的审判判定标准,可能触及的级别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乃至特定情况下的单
处罚金,再至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等。
因此,在追诉时效上的具体执行,则需基于对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方能得出准确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