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欠款长期未获偿还,则可能会导致
刑事处罚,也或许不会。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未能还款的行为构成了
刑事犯罪,那么将极有可能面临监禁境地。
关于
刑法规制请参阅第一百九十六条:
刑法中的这一条文明确指出了在
信用卡诈骗的诸多情况中,商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对应的刑事处罚措施。
涉嫌
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要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面对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时,对应的惩罚程度将会更重,包括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极其严峻者,他们将要承担更为严厉的
刑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仍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或将部分财产予以没收。
具体而言,这些信用卡诈骗类型包含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进行交易;
(二)利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进行
骗贷;
(三)明知故犯地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从事交易;
(四)未经他人同意,擅自透支他人信用卡。
在这四种情况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无疑是“恶意透支”,该行为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所谋,随意使用信用卡超出生效额度或违规
逾期不还,且在发卡行苦心催促之后仍然拒不回头。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若有人盗取他人信用卡并加以适用,同样应按照刑法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进行定罪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