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悔婚行为与其所支付的
彩礼是否应该退回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这并不意味着如果男方存在一定过错,其所支付的彩礼便不应全额退还。
同样地,这样的观点也未否定在男方承诺悔婚后仍有权向女方提出
返还彩礼的诉求。
然而,彩礼的返还必须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来执行,男方可以根据法律条款合理主张
退还彩礼权利。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