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一方未能尽到他或她在合同中的义务,或者所履行的义务与协议中所规定的不符,则应承受继续
履行合同条款、整改并修复失衡内容或者承担相应的
赔偿损失之责。
根据立法准则,若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示或行为表现出有意拖延履行
合同义务的意愿,另一方在
履行期限结束前仍有权提出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的主张。
换言之,假设签署了房产购买合同时,您欲终止该交易,但并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下允许解除此合同的情况,那么,作为
购房者,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