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其
工伤等级鉴定结果,被判定为
十级工伤者享有诸多
工伤保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可获得七个月的个人
工资作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在
停工留薪期限内,雇主需按照月度支付原有工资以及福利津贴等薪酬待遇;
3.至于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与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额外的工伤保险福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