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这种影响。
当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由于其已被解除,如果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
起诉的决定,并且不需要对
犯罪者施加任何
刑罚或者免除其刑罚,那么只需要将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到被不起诉人以及其工作单位即可,这样便不会留下任何
案底记录。
然而,若是在
取保候审解除之后,案件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最终由法院裁决判定被告人为有罪,那么此时便会留下案底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