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年幼无知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构成
轻伤二级的未成年者来说,其是否承担
刑事责任并判处具体的
刑罚,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在法律规定中,
未成年人因年龄问题存在不同的责任区分标准:
首先,关于未满十四周岁的,由于其尚未达到相关
刑事责任年龄段,因此无需履行刑事责任,也不会被处以刑罚,只有由其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加强监管加以教育,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但仍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者而言,在法律框架下无论其触犯了哪一类
犯罪行为,均须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将面临
法律制裁,接受评估后根据具体情节依法
量刑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得到全面关注和重视,在各类特殊情境之下,比如必要情形下的专门矫治教育等,国家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
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
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