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物业管理企业未能依照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瑕疵,那么业主有权选择暂缓缴纳相关
物业费用并寻求法律援助。
然而,如果该等情况并不存在,仅仅是物业服务存在轻微的不足,业主则无权因此而拒付物业费用。
例如,物业管理企业未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责任事项;
又如,物业管理企业在提供服务时,所达到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物业服务协议中所设定的明确标准,这类情况下,业主便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物业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