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以
管制、
拘役或针对其个人单独适用之
附加刑法;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将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法处罚,如果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时,可以考虑批准;
3.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是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婴儿母亲,同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应增加社会存在的潜在风险为前提时,也可考虑接受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