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夫妻离婚之前,无论其转移存款的时间跨度有多长,均不构成
违法行为(只要所转移的资产确实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私有财产)。
然而,若其中一方未获得配偶之认可即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部分存款进行转移的话,不论此行为发生于
离婚前何时何地,都构成了
非法行为。
此时,受侵害的配偶方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而作为回应,法院在最终判决
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责令
转移财产一方的相关
责任人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