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个人
涉嫌诈骗公私财物,其
诈骗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之间时,应予以
立案侦查。
此项规范主要涉及到个人实施
刑法第224条所明文规定的
合同诈骗五大类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即
窃取他人财物累计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
其次,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与其他直接问责者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所得归属于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也应对此立案侦查。
最后,
诈骗罪指的是以
非法占有为终级目的,利用虚拟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成功实现对数量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诈骗行为。
据普遍认知,本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犯罪主体须通过
虚假事实实施欺骗行为,使受害者产生
误判;
其次,受害者因误判产生错误决策,从而处分了自己的财产给行骗者带来收益;
最后,受害者因其不当决策遭受
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