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过程中
信用卡债务如何合理清偿这一议题上,我们需要明确界定这些
债务究竟是归属于夫妻共同责任还是仅限于某位配偶承担。
若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二人携手共担;
倘若不幸成为
个人债务,则得由该位配偶独自承受。
然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广泛,包括了因购买家庭所需物品或支付日常生活开销所产生的负债;
为了修建、购买住房或进行房屋装修而背上的债务;
为了履行养育儿童或
赡养老属的义务而形成的债务;
为了治疗疾病或参加夫妻共同认可的文化、教育、文艺和体育活动而负担的债务等等。
另外,如有一方或双方从事
个体经营,其盈余所得贡献至家庭共同生活,也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重要的一点是,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也会引发承担责任的情况。
同样地,日常生活中的
侵权赔偿也可能引发
债务承担问题。《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