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
试用期间并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求职者仍无法随意选择离职。
一般而言,需要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告知离职意向;
然而若发现雇佣方存在诸如未按
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合理安全保障等
违法行为,求职者可即时终止合约关系。
其次,雇佣双方经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后,亦可根据实际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对于求职者来说,如果希望依法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应提前三十天通过
书面形式知会雇主;
而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工作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雇主进行相关说明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