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民事诉讼程序,现行法律规定了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限,在此期间内,相关
当事人既可选择直接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的途径以捍卫他们的法定权益;
2.是从实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明确
责任方的日期起,开始进行时效计算;
3.涉及到人身受到损害要求获得相应
赔偿的案件;
销售存在质量问题但未事先告知
消费者的产品;
拖欠或拒绝支付
租赁费用;
亦或是因储存财物的遗失或损坏引发的
法律纠纷等四类情况。
这些特定类型的案件,诉讼时效均设定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