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电信诈骗行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予以
假释。
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首先,
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罪犯;
2.其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而被判处无期徒刑者则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如得到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此期限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此外,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改过自新之诚意,并且已无再次犯罪的现实风险;
4.最后,对于
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予以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