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因
债务问题
被起诉的情况时,由于法律上
欠款归属于
民事纠纷的范畴,因此一般而言并不会涉及到应当承担的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方不尽力偿还其所有债务,
债权人申请通过司法审判来解决,且在得到法院的明确判决之后,存在有能力履行该判决却拒绝执行的行为,并且情节恶劣者,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构成
犯罪,从而需要承受相应的
刑事处罚,包括入狱。
在法律规定中,所谓“情节恶劣”通常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1)
被执行人蓄意隐藏、转移、损毁或无偿转让资产,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资产,使得法院的判决和裁决变得无从执行;
(2)对于
辩护人和被执行人来说,如果他们恶意隐藏、转移、损毁或转让已经向法院提供
担保的财产,同样也会导致判决和裁决无法顺利执行;
(3)当援助执行义务人收到法院的
协助执行通知后,拒绝配合执行,使判决和裁决无法执行下去;
(4)如果被执行人、
担保人、援助执行义务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干扰执行进程,从而使得判决和裁决无法执行;
(5)其他存在充分执行能力却恶意拒绝执行,而且
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