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需要承担
子女抚养费用的一方并未处于正式的就业状态,则其所应负担的
抚养费用可以依据该年度的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作为基准,参照相应标准予以确定。
若在特定时期内,此人确实无力承担抚养费用,可以考虑动用本人的财产以作部分或全部替代。
倘若家庭经济状况仅仅是暂时性的严重短缺,
当事人宜尝试与另一方协商,延迟支付,等待经济好转后再行补足。
但若遇到突发情况导致生活陷入极度困苦时,不妨向对方寻求谅解,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