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若
农民工遭遇
欠薪困扰,则可选择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控告。
此外,在雇主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者薪酬的状况下,其权益受损方亦有权寻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协助解决,在此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常会采取
强制措施,勒令欠薪
责任主体尽快支付劳动者应得之
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
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