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长问题,需根据法庭审理案件的具体流程来确定。
依照
简易程序的规定,自
立案之日起应在三个月内审结;
如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经过该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将期限延长至六个月;
如仍需延期,则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这些相关法律
法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