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事务领域内,
律师费用实施市场自主定价原则。
具体的收费额度将依据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自主商议结果而定。
针对
代理案件所踏上的服务收费基准,如下述阐述(1)和(2)两部分内容:
(1)以审判阶段作为划分基础来制定收费标准,主要呈现出两种形式。
首先是计件收费策略,即每处理一起案件收取固
定金额,该标准设定为人民币3000到15000元不等;
其次则是根据案件标的金额占比进行付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对于价值10万元及以内的案件(包含10万元),按10%收取,其中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
当涉及到价值在10万元到100万元范围内的案件时,按6%收费;
若案件标的价值达到100万元到1000万元阶段时(包含1000万元),按照4%收取;
至于标的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则仅收取2%。
所有收费均依照当事人争端标的金额的差额累计计算得出。
(2)针对再审及
申诉案件,其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及标准照旧按照前述第(1)点中所提及的审判阶段进行制定并收取相应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