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
朋友借钱却未按时偿还且并无
借条情况,即便如此,若手握其他能够清晰表明
借贷关系的有力
证据,那么仍有可能回收借款。
反之,如若无任何书面证据佐证,
追讨借款则会变得更为困难。
对于这种状况,
债权人应该尽力搜集更多可证实借贷关系的相关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债务追偿。
在
出借人向人
民法院提出民间借贷
诉讼之时,必须提交诸如借据、收据、
欠条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关键性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