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涵盖了三个主要方面,分别是生活花费、教育支出以及相关的医疗开支。
在拟定
离婚协定时,若未能明确地列举出教育和
医疗费用这两项内容,那么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通常将视为抚养费已经包含了教育、医疗以及日常生活等各项开销。
然而,如果在离婚之后,孩子遭遇了突发性且金额巨大的医疗或者教育支出,或者是受到人身
意外伤害产生的额外费用,以至于原有的抚养费无法满足这些必要需求的话,则可选择另行提
起诉讼,申请追加抚养费。《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