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补偿房屋继承
纠纷问题,其适用的法律体系中的专属
管辖权范围如下:
首先是涉及
不动产权益纠纷引发的
诉讼,此类情况应由涉及到相关不动产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受理;
其次是有关在港口作业中产生的纠纷而引起的诉讼,相应的此类案子应对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管辖;
最后如涉及到由
继承遗产纠纷问题而引发的诉讼,则此类案件应由
被继承人在世期间居住地或者其主要遗产分布的地域对应的人民法院来受理。《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