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间
分居年
满二周年以上,且能够举证明确证明双方
感情破裂,则法庭有可能判处
离婚。
其次,无论分居时长如何,只要夫妻双方合意离婚,并且在子女
抚养、
共同财产分割及
债务处理等事宜上达成共识,便可前往
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
离婚手续。
最后,如仍无法达成协议解决以上问题,也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
法院作出的准许离婚的判决一经生效,无疑使双方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