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不涉及
财产权益之争的案例:
(1)每宗案件的初始费用为800元至10,000元不等;
(2)至于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案例:
除需支付基本服务费外,还需另加每宗案件1000元至2000元的浮动费用。
若涉案财物价值高于1万元,则应根据财物价值的不同区间,采用递进制的分段计算模式进行计费。
在此过程中,财产价值的计费比例如下所示:
在1万至10万元之间,收取5%至6%的费用;
在10万至50万元之间,收取4%至5%的费用;
在50万至100万元之间,收取3%至4%的费用;
在100万至500万元之间,收取2%至3%的费用;
在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二)关于
审查起诉阶段涉及到的案件:
(1)如果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每宗案件的服务费用为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2)若涉及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服务费用将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计算,且最低金额不得低于2000元。
(三)关于审判阶段涉及到的案例:
(1)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
每宗案件的服务费用为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若涉及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
自诉人、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