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
民事诉讼审判并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将其接下来转向
刑事诉讼程序。
例如,如果某起案件因
证据不足而被决定不予
起诉,但在民事诉讼审判结束之后,检察院却找到新的
证据并且符合
提起公诉的标准,那么他们有权据此再次提出起诉。
另外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还不能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罪行以及是否应当承担应有的
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证据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法院的审理条件,这也是七项不满足提起公诉条件的原因之一。
其次,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不予起诉的案件,在此前提下,一旦发现有新的证据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那么他们也有权利重新提起
诉讼。《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八条
可知不能确定
犯罪嫌疑人构成
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五种情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