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提供关于不涉及
财产权益争议的
民事诉讼及
行政诉讼案件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1500至8000元人民币不等。
(二)若需要我们代理涉及到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案件,则根据
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依据相应的百分比分段累加收费。
具体如下:
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10万元)诉讼标的为收费基础的案件:
按照基准价的4.8%-6.4%收取,最低收费为1500元人民币;
在10万元人民币至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范围内:
收费标准为基准价的4%-4.8%;
在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至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范围内:
收费标准为基准价的3.2%-4%;
在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至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范围内:
收费标准为基准价的2.4%-3.2%;
在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至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范围内:
收费标准为基准价的1.6%-2.4%;
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
收费标准为基准价的0.8%-1.6%。
此外,对于担任二审代理、身处异地办理案件过程中的
差旅费用以及
诉讼费、
仲裁费、司法
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均依照现行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