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必须由契约主体亲自签署的合同以外,其他较为常见的情况下,合同可以代替他人进行签署。
然而,这种合同
代签并不意味着它就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具体而言,若代签行为得到了事先授权和委托证明,那么这份经代签者达成的合同便可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来执行;
反之,如未经任何授权以及证明,此类合同在法律上将被认定为效力未定的文件,除非在事后经过相关
责任人(即被代签人)的认可并确认,否则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用;
如未能得到追认,那么这样的合同便会被判定为
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