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
刑事司法程序,旨在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自由,以便进行
诉讼。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亦或是由他们本人聘请的
律师,均可向
侦查机关、
公诉部门及审判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请求后,须在七日内对此做出回应,即是否批准申请。
接着,在正式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前,需要向犯罪嫌疑人传达《
取保候审决定书》,要求其签署这份文件,或者在文书上留下印章,同时也需告知他们在
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类情况:
第一,可能会被判处于
管制、
拘役或其他非
主刑羁押的复杂案件;
第二,可能涉及到判处
有期徒刑及更高刑期的案件,但若采用取保候审将不会给社会带来新的威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