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雇主,如若一位正在服刑的员工在其刑期内遭遇了
信用卡逾期问题,我们强烈建议他们尽快主动与银行客户服务部门取得联系,详细阐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借助身边亲朋好友的力量迅速清偿所
欠款项,切勿对此类问题视若无睹。
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尽管欠款人因
触犯法律被监管
限制人身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避
信用卡还款的责任。
银行保留对其进行
诉讼的权利。
请注意,虽然
当事人在服刑期间无法亲自履行
债务,但
信用卡欠款属于
民事责任范畴,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关系,因此,当事人仍需承担偿还
信用卡欠债的义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