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法律上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根据现行法律,有效且合法的合同需经过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署及公章加盖才能正式成立。
尤其是当另一方为公司或是拥有
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时,加盖公章后,该合同将依法被视为已经成功签订并开始生效。
然而,如果一方在
合同生效后随意
解除合同,那么他们将会面临因违约而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
对于使用传统合同书形式缔结的合同,自合同各方以
书面形式明确签章之日起,该份合同即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