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务必遵循30日的法定
离婚冷静期制度。
换言之,选择
协议离婚的
当事人必须度过这一段时间才能正式办理
离婚手续。
2、然而,当夫妻双方均愿意离婚且达成共识时,他们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若当事人选择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
离异问题,那么当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未能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此时便会被判予离婚,而无须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个环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