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
信用卡挂失处理。
无论信用卡因何种原因被
盗刷,您作为持卡人首要行动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并办理信用卡挂失手续。
正所谓挂失为先,这样便能够享受到银行所推出的失卡保障服务之益处。
2.进行自助提款机查询款项。
在完成信用卡挂失后,并不需要即刻进行信用卡补办,您可自行至自助提款机上进行余额查询操作。
更为重要的是,此举将成为日后证明卡片始终处于您掌控之中的有力
证据,因为银行方面将有权调阅您的查询纪录及相关录像,从而证实在案发当时,您并非身处事发现场,且卡片仍然存于您的手中。
3.向银行索要关键性文件资料。
请寻找附近具备传真机设备的场所,并借助传真电话再次拨打银行客服咨询热线,请求客服人员帮助您发送两份关键性的文件—分别为“账务查询声明书"以及“非本人交易附加说明”。
4.向警方
报警寻求协助。
您可能会发现前往当地普通警察局
报案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并且会遭遇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此时建议您直接前往信用卡申请所在城市的发卡中心所属警察局进行报案,如需了解具体辖区信息,可直接致电银行客服予以咨询,以便获取相应指引。
向警方报案的主要意图在于加强您在银行的拒付申请过程中的证据支持,从而提高拒绝支付申请成功的几率。《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