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相关
劳动纠纷案件中,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明
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
证据之一。
然而,为了确保所提供的
录音证据具备
法律效力,还需满足以下三项具体要求:
首先,
当事人所提交的录音证据应未经任何剪接、剪辑或
伪造处理,每段内容之间衔接紧密,且其内容未有任何篡改。
其次,该录音证据的获取途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最后但同样关键的一点是,被诉方在此过程中并未提出有效反驳或是其反驳理由并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