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
职务侵占案中的
从犯,如果其满足
缓刑的所有适用条件,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此种
刑罚旨在对于那些触犯了现行法律但尚未达到需要立即进行
刑事制裁程度的案件进行审理判断后,若认为已经构成
犯罪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理,则对此类案件进行宣告定罪,但原有的刑罚依法暂不执行。
2.宣布实施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做出相应决定,同时限制罪犯在
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某些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的地区及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进行接触交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