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受理费设定准则如下:
(一)在侦查环节提供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等服务:
每次收费在1,500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
(二)在
审查起诉环节:
每次收费在2,000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
(三)在
一审环节:
每次收费在3,000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
如需代理刑事
自诉案件或是作为
被害人代理人律师,则可根据以上收费标准减收费用。
二、计时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代理
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案件申诉服务:
每次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
三、各服务项目收费说明如下:
(一)若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多个
罪名或者多个
犯罪事实,我们将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进行分类计件收费;
(二)对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
民事诉讼部分,则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
诉讼案件的申诉事宜,按照一审环节的收费标准计算费用;
(四)如遇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过贵方与我方协商达成共识,可在最高限额不超过规定标准5倍的范围内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关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定标准及相关
实施细则将由本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上报市物价管理部门和市司法
行政部门备案;
(五)除非特别声明,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均是我方针对诉讼案件一审环节所设定的收费标准。
对于单独代理
二审、
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情况,同样遵循一审环节的收费标准。
凡曾代理前一段审理程序的案件,后续阶段的收费将减半收取。《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
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